🔥关于实施《工程与材料科学实验中心成果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1

尊敬的各位师生用户:

为深入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总体目标,支撑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充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鼓励校内外广大师生积极使用工程与材料科学实验中心大型仪器设备。为进一步提升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效能, 结合中心实际运行管理情况,特制定《工程与材料科学实验中心成果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试行)》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 奖励形式

奖励金额以课题组测试费形式冲抵课题组在本中心发生的分析测试费用,不以现金形式向任何个人及单位组织发放。

二、 奖励范围

凡依托本中心大型仪器设备获取测试数据,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为第一单位,在国际高水平期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且论文中对本中心予以署名或致谢标注的,可依据发表期刊水平给予不同的奖励。

三、奖励标准

按照学术成果发表期刊的层次分类,设定差异化奖励额度,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四、奖励领取办法

学术成果正式发表后,相关负责人须及时向本中心提交奖励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奖励额度将在中心系统账单中统一核算抵扣。同一论文仅限由一位通讯作者申报,不得重复申报、重复享受奖励。

本方案自2026  5  1 日起试行,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工程与材料科学实验中心成果奖励实施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与材料科学实验中心成果奖励实施方案.pdf


工程与材料科学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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